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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台被認定多層次傳銷罰60萬:你的分潤商城踩線了嗎?


電商購物平台也可能被認定為多層次傳銷,公平會曾對一家電商開罰新臺幣六十萬元罰鍰。這不是假設,而是已經發生的案例,值得每一位正在規劃分潤商城的品牌方看一遍。

一、案情:一個電商平台,為什麼變成傳銷案?

依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該會於第 1759 次委員會議通過,認定邁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處新臺幣 60 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公司自民國 111 年 4 月起經營 MIXX 電商購物網站,招攬民眾加入成為加盟店,並提供加盟店專屬網域,民眾可在網站上架設個人線上商店,把商品訊息與專屬網域分享到社群媒體,發展組織團隊。

二、關鍵:踩線的是「制度」,不是「商品」

公平會的調查重點不在賣什麼,而在獎金怎麼算。依新聞稿說明,該網站制度中,加盟店會依自身及底下團隊成員的月銷售額業績晉升到更高銷售階級,進而取得更高的分潤比例獎金;而加盟店取得的團隊獎金,來自其下線加盟店及再下線加盟店等所有成員推廣、銷售商品的業績。

換句話說,這個模式透過所有加盟店建立了兩層級或兩層級以上的多層級組織,獎金制度具有多層級組織架構與多層級抽佣關係的特性。這正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所定義的多層次傳銷。

三、三個值得注意的細節

1. 名稱叫「加盟店」也沒用

制度被稱為加盟、代理、經銷或會員分潤,都不影響認定。認定的依據是獎金結構,不是名稱。

2. 罰鍰輕重看規模與時間

公平會考量該公司自 111 年 4 月開始實施迄今均未完成報備,且招募加盟店有三千多家、營業額也多,因而給予較重的處罰。這代表:拖得愈久、規模愈大,代價愈高。

3. 公平會已公開對電商業者示警

公平會在同一則新聞稿中提醒:電商購物網站如有實施多層次傳銷組織或計畫,應於開始實施前檢具載明法定事項的文件、資料向該會報備,以免受到裁罰。

四、對正在規劃分潤商城的品牌方,這件事的意義

很多品牌把「分潤商城」當成純粹的行銷工具,覺得跟傳銷是兩回事。但只要制度中同時出現「多層級組織」與「從下線業績取得獎金」這兩個特徵,法律上的評價就可能相同。

務實的做法是:在系統開發前,先把獎金結構攤開來檢視一次,判斷需不需要報備。這件事花的時間不長,但可以避免上線兩三年後才被追溯。

五、延伸閱讀

結語

系統做得再好,制度踩線一樣要罰。臥龍在開發前會先協助您檢視獎金結構是否落入報備範圍,而不是等系統上線才發現要重寫。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本文為一般性說明,不構成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顧問或主管機關。免費諮詢專線 05-2289777,或於官網下方聯絡我們留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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